个人信息核查授权、承诺书
本人(配偶)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现授权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衡水市民政局等部门核查本人(或配偶)提交的提取材料及相关信息。
本人郑重承诺:本人如实填写的上述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。承租人为配偶的,本人已征求配偶同意使用该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若承诺失实,本人愿意承担如下后果:
1、终止提取行为,并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金额;
2、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;
3、将违规信息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;
4、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,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;
5、涉嫌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